歐盟最高法院確認谷歌反壟斷罰款
歐盟最高法院於週四駁回了谷歌就一項創紀錄的反壟斷罰款提出的上訴,裁定這家科技巨頭必須支付41.25億歐元(約合46.7億美元)。此項裁決標誌著歐盟在努力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市場主導地位方面取得了一項重要勝利。此前,谷歌一直辯稱歐盟不公平地懲罰了創新。
裁罰背景與歷程
此案的根源可追溯至2018年,當時歐盟委員會首次對谷歌處以43億歐元的罰款。歐盟委員會指控谷歌濫用其安卓(Android)操作系統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要求手機製造商預裝谷歌搜索和Chrome瀏覽器。歐盟執行機構當時聲稱,谷歌此舉限制了競爭,並對其處以了歐盟有史以來最高的反壟斷罰款。
谷歌隨後對此裁決提出上訴。在2022年,歐盟普通法院維持了歐盟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但將罰款金額從43.4億歐元略微下調至41.25億歐元。谷歌不服此判決,進一步向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出上訴。如今,歐洲法院已明確支持歐盟的反壟斷執法機構。
法官們在聲明中指出:「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針對普通法院判決提出的上訴被駁回,因此確認了對谷歌搜索濫用安卓操作系統主導地位所施加的處罰。」
谷歌的反駁與歐盟的立場
谷歌一直堅稱此案毫無根據,認為該制裁懲罰了創新,並指出安卓用戶可以自由下載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序。谷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無論如何,我們早在2018年就調整了我們的協議以遵守最初的決定,我們將繼續專注於為我們的用戶、合作夥伴和開發者提供持續的創新和開放性。」
此前,這家科技巨頭也曾指責歐盟對蘋果公司在iPhone上推廣自家服務的行為視而不見。然而,歐盟認為其執法行動對於確保數字市場的公平競爭至關重要。
歐盟與谷歌之間的多重衝突
此次裁決是谷歌與歐盟之間多起反壟斷糾紛中的最新一起。在2017年至2019年間,歐盟已因反壟斷違規行為對谷歌處以超過80億歐元的罰款。其中,2025年9月,谷歌因偏袒自身廣告服務而被處以29.5億歐元的罰款;此外,還曾因推廣自身購物服務而被處以24億歐元的競爭罰款。
歐盟目前還根據其《數字市場法案》(DMA)對其他大型科技巨頭展開調查。週四的裁決預計將進一步強化歐盟的監管打擊力度,向其他在歐洲市場運營的科技公司發出明確信號,即歐盟將嚴格執行反壟斷法規。
過去,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曾指責布魯塞爾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公司,並威脅對歐盟實施報復性關稅。然而,歐盟方面堅持認為其行動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歐盟最高法院的裁決,再次證明了其在數字經濟時代,對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堅定決心。這不僅是對谷歌的警示,也是對所有大型科技公司的明確信號。」
此案的結果對於全球科技行業具有深遠影響,特別是在歐盟持續推動更嚴格的數字監管框架之際。它凸顯了大型科技公司在歐洲市場運營時所面臨的日益增加的監管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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